福州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分档气量有关问题的告诉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安定居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福州福铁安定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安定燃气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准则的辅导定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在的状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分档气量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居民生活用气榜首档年用气量从192立方米提高到240立方米,即榜首档年用气量调整为240(含)立方米以下部分;第二档年用气量从300立方米提高到400立方米,即第二档年用气量调整为241立方米至400(含)立方米部分;第三档年用气量调整为超出400立方米部分。各档气价水平坚持不变。

  各燃气企业应严格履行价格方针,仔细做好清算联接和价费公示作业,一起也加强宣扬解说,让广阔新老用户了解方针、用好方针。履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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