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工作见习人员2023年5-6月工作见习补助诨名公示

  根据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及晋人社厅发【2022】31号要求,对工作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工作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准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工作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赋闲青年(含未工作的被征地青年农人、乡镇挂号赋闲青年等)以上人员参与工作见习,并在见习期间给予工作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根本生活费的,处理人身意外损伤稳妥。财务给予工作见习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工作见习补助和人身意外损伤稳妥保费补助。现将市直工作见习人员2023年5月-6月工作见习补助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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