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汇能煤炭储运有限公司100万吨煤炭储备中心项目 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00万吨煤炭储备中心项目EPC总承包于2023年3月27日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当日共有3家申请人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在资格审核检查评审阶段,只有1家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因“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有效申请人不足三家”,招标人重新再启动招标,发布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甘肃汇能煤炭储运有限公司100万吨煤炭储备中心项目,已由玉发改备发[2022]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汇能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第二次公开对外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甘肃汇能煤炭储运有限公司100万吨煤炭储备中心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公铁联运智能物流园,行政区域隶属甘肃省酒泉玉门市管辖,设计静态储煤能力100万吨,年吞吐原煤800万吨/年(进出各40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钢结构储煤棚5座、铁路定量装车站1座、汽车装车仓1座、汽车来煤卸载站1处、地上地下输煤暗道1164.89米、胶带机栈桥2434米、转载站8座、胶带驱动机房5座、地磅房1座、煤样室1座、高低压配电室1座、变配电室1座;新建配套综合办公楼1栋、食堂及活动中心1栋、宿舍及浴室1栋、公厕2座、门卫室3座、1500立方米清水池2座、50立方米煤泥池2座、200立方米雨水收集池2座、30立方煤泥沉淀池2座;场地硬化、绿化;室外工程包括新建室外混凝土面层道路、电动伸缩大门、铁艺围墙、铁栅栏大门及配套雨水、排水管网、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混凝土地沟、雨水口等及上述土建项目配套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安装工程。机电设施及安装工程最重要的包含行政公共建筑通风系统、食堂设备;煤炭储备基地工艺设备、配电、集中控制系统;供配电、信息化、自动化及智能化系统;供排水、污水处理系统;供暖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地磅房、煤样室、化验室设备等工程。
(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详细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3.3 品质衡量准则:设计质量须符合初步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深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实施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评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设备材料的品质衡量准则要求合格。
4.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1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作经验,且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4.2.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2.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4.2.4项目管理机构中其他人员应至少包含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机械员1人;所有人员应拥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所有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须提供2022年4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连续3个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示的社保缴费证明)。
4.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5年内(2018年4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有1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或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4.4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信用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设计资质: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1获取时间:2023年4月3日18时00分至2023年4月8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7.2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登记等后续工作(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坏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8.2递交地点: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该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文件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备注:(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招标的形式,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申请人须将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和无二维码的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加盖申请人电子印章),导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再提供原件。申请人须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包括有关联的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审查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合格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其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别的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
(2)各申请人自行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认真学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其要求参加投标有关工作。
8.4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s:
注:各投标人自行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认真学习《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其要求参加投标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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