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矿建集团公开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集团内外部公开招聘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线.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收集并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产业有关政策法规等,组织撰写分析报告;
3.负责集团战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宣贯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与滚动规划,指导、协调直管单位、机关部门职能战略的制定、修订与调整等;
4.负责组织集团战略规划的分解,跟踪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对战略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并及时作出调整优化等;
5.负责集团改制改革、组织机构调整及职责划分等工作。协助做好集团改制改革方案的设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相关改制改革工作;
4.具备一定的管理理论水平,对宏观经济和行业趋势具有一定的研究和研判能力;
5.集团内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担任现职M8、M7或P4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现职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6.集团外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战略管理、规划编制等方面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政府副县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人员,或政府正科级(或同等级别)以上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2)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省属国有企业总部部门副职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省属国有企业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7.负责组织集团经济运行活动分析与评价工作,指导、监督直管单位经济运行活动分析;
5.集团内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担任现职M8、M7或P4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现职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6.集团外部报名人员,一般应具有8年以上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政府副县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人员,或政府正科级(或同等级别)以上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2)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省属国有企业总部部门副职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省属国有企业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2.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并监督执行,负责集团财务报表管理与分析,保证财务信息质量;
3.负责财务共享中心管理工作,规范财务共享服务操作,确保财务共享服务高效、规范运行;
4.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经济类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等相关执业资格;
6.集团内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担任现职M8、M7或P4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现职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7.集团外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政府副县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人员,或政府正科级(或同等级别)以上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2)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省属国有企业总部部门副职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人员,或省属国有企业高级主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2.制定企业市场开发中长期战略,统筹年度经营目标与区域布局,主导重点项目的投标决策与资源调配;
4.负责搭建区域政府资源平台,与区域内政府部门、行业机构、优质企业等建立联系,拓宽信息渠道;
4.集团内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路桥工程或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工作经验且担任现职M8、M7或P4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现职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5.集团外部报名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路桥工程或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工作经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政府副县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人员,或政府正科级(或同等级别)以上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2)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或中央企业三级单位高级主管(或相当职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省属国有企业总部部门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或省属国有企业高级主管(或相当职务)工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在相应岗位满1年且在下一层级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按照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检查、面试、考察、会议研究、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通过上级媒体宣传平台、相关招聘网站、集团网站、集团微信公众号、新安人事考试网等发布招聘公告。
(2)其他随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等)、荣誉证书、业绩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任现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上材料考生报名时应按照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筛选。若通过初步资格审核检查人员较多时,将增加笔试环节进行复筛,具体由集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真实的情况研究决定。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其中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员按照不低于1:3比例时方可组织面试。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检查,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岗位报考材料原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考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聘人员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名单。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确定考察对象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特殊情况下,授权第三方机构进行背调。全方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上的能力、工作经历、任职期间工作表现、廉洁从业、遵纪守法等情况。
结合面试和考察情况,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拟录用人选名单,提交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录用人选。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或降低岗位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指定医院做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患有影响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