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督查法施行法令(一百零五)

  第一百四十三条 安排辨认物品时一般应当辨认什物。被辨认的物品系贵重字画等贵重物品或许存在不方便转移等状况的,能够对什物相片进行辨认。辨认人进行辨认时,应当在辨认出的什物相片与附纸骑缝上捺指印予以承认,在附纸上写明该什物涉案状况并签名、捺指印。

  关于难以找到相似物品的特定物,能够将该物品相片交由辨认人进行承认后,在相片与附纸骑缝上捺指印,在附纸上写明该物品涉案状况并签名、捺指印。在辨认人承认前,应当向其详细问询物品的详细特征,并对承认进程和成果构成笔录。

  (三)辨认目标没有稠浊在具有相似特征的其他目标中,或许供辨认的目标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但特定辨认目标在外;

  辨认笔录存在其他瑕疵的,应当结合全案依据检查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作出归纳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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