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路途旅客运送处理办法》现已2007年4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25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规范路途旅客运送、路途旅客运送站点和客运机动车租借运营活动,保护路途旅客运送商场秩序,保证路途旅客运送安全,保护路途旅客运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运送法令》和《四川省路途运送处理法令》,结合四川省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路途旅客运送(以下简称客运)、路途旅客运送站点(以下简称客运站)和客运机动车租借(以下简称客车租借)运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运营者),应当恪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客运、客运站和客车租借运营的处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路途运送处理机构担任详细实施处理工作。

  第四条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应当根据路途旅客运送商场情况,做好路途运送开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满意群众生活需求,引导运送商场供求平衡。第五条鼓舞和扶持村庄客运的开展,完善村庄客运站点和线路网络,推动公司化处理、公交化运转,完成城乡客运一体化。村庄客运站应当与村庄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造、同步运转。

  第六条从事客运运营的,应当有契合国家和我省规则条件的客运车辆和驾驭员,有健全的安全出产处理、服务质量查核监督和服务质量事故处理等准则,并按规则获得相应的运营答应。

  客运运营者应当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则进行安全出产情况点评,获得安全出产情况点评等级。

  第七条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在受理客运运营、班线客运运营、旅行包车客运运营请求后,应当结合客运商场的供求情况、遍及服务和方便群众等要素,作出准予答应或不予答应的决议。准予答应的,应当出具客运运营、班线客运运营、旅行包车客运运营答应决议书,并在10日内向被答应人发放相应的运营答应证件;不予答应的,应当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客运运营答应决议书应当载明运营主体、运营范围、车辆数量、车辆类型等级及技能等级、驾驭员要求等答应事项。班线客运运营答应决议书还应当载明起讫地、途经线路、班车类别、运营期限等;旅行包车客运运营答应决议书还应当载明运营区域、运营期限等。

  第八条客运运营被答应人应当依照答应决议书的要求履行答应事项。无正当理由超越答应决议书载明的期限未履行答应事项的,原答应的路途运送处理机构能够撤回运营答应。

  省际、市际、县际客运运营答应事项的履行情况由市(州)路途运送处理机构进行核实;县内客运运营答应事项的履行情况由县级路途运送处理机构进行核实。

  第九条确认班线客运途经线路应当根据客源散布、客流流向等要素,遵从安全、就近、快捷、经济运转的准则。

  路途运送处理机构能够根据商场供求、客运站规划和客运站站级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客运站进行功能定位,报上级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存案,并向社会发布。客运运营者能够根据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发布的客运站功能定位和发班才能挑选客运站。

  省际班线客运本省起讫站和市际、县际班线客运起讫站由班线客运起讫地市(州)路途运送处理机构确认;县内班线客运起讫站由县级路途运送处理机构确认。

  第十条从事班线客运、旅行包车客运运营的客运车辆应当明示运营答应证明和班线客运标志牌、旅行包车客运标志牌,从事暂时包车客运、加班车客运运营的客运车辆应当明示暂时包车客运标志牌、加班车客运标志牌。

  暂时包车客运标志牌和加班车客运标志牌,由客源地县级以上路途运送处理机构核发,在一个运次所需的时刻内有效。

  第十一条班线客运日发班次应当依照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的规则合理组织,由运营者依照实践投入运营的先后顺序挑选。省际、市际班线客运日发班次由市(州)路途运送处理机构确认,县际、县内班线客运日发班次由县级路途运送处理机构确认。经过招招标获得运营答应的班线客运日发班次,由中标运营者在满意社会需求的前提下自主确认。客流高峰期的日发班次能够由客运站合理调整。

  第十二条实施班线客运运营报停处理准则。客运班车应当实施规则的报班手续后方可发班运转,不得站外揽客。班线客运运营者确需暂停运营的,应当向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和班线起讫客运站报停;接连中止营运180天以上的,视为主动停止运营,由原答应机关刊出其运营答应。

  第十三条包车客运除履行路途运送处理机构下达的紧迫运送使命外,其运转线路的一端应当在车籍地点地。

  单程运距超越800公里的包车客运运营者,应当到达开行一类班线客运的条件。

  第十四条旅行包车客运实施合同运送和趟次安全例检准则。旅行客运包车应当随车带着《四川省路途旅行团队运送合同(趟次合同)》、安全例检合格证明和旅行社运转方案,依照运送合同约好的运转方案运转。

  第十五条客运车辆附搭行包、小件货品,应当契合客车总质量限值规则,不得超载,不得在挡风玻璃及其他影响驾驭员操作的方位堆积行李、物品,旅客不得带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及其他影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物品搭车。

  第十六条客运运营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职责险。全省客运承运人职责险的最低稳妥金额规范为村庄班线万元/座,其他班线客运、旅行客运和包车客运20万元/座。

  客运运营者能够在最低稳妥金额规范的基础上,依照营运方法和线路类别等情况与承保的稳妥公司别离确认稳妥金额规范。

  省路途运送处理机构能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则以及全省路途运送业的开展需求对承运人职责险的最低稳妥金额规范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客运运营者应当运用契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能源消耗以及环境保护规则的车辆从事客运运营。

  对不契合前款规则的车辆,客运运营者应当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则进行改造或许作废更新。

  第十八条客运运营者应当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则对客运车辆进行保护和检测,保证客运车辆技能情况良好,坚持车容车貌整齐。

  客运车辆保护分为日常保护、一级保护和二级保护。日常保护由驾驭员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担任履行;一级保护和二级保护由机动车修理企业履行。一级保护距离路程不得超越2500公里;行进路程不方便计算的,以距离时刻1个月为准。二级保护距离路程不得超越15000公里;行进路程不方便计算的,以距离时刻3个月为准(运转线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二级保护距离时刻为1个月)。

  客运车辆进行二级保护后,客运运营者应当将车辆二级保护情况及时记入车辆技能档案,并妥善保存二级保护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十九条客运运营者请求树立从事客运运营的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树立地县级路途运送处理机构提出请求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请求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路途运送运营答应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核实,对契合条件的核发该分公司路途运送运营答应证副本。客运运营者获得分公司运营答应证副本后应当到原答应的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处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轿车客运站等级区分规范对竣工检验合格的客运站进行站级核定。省路途运送处理机构核定一级客运站站级;市(州)路途运送处理机构核定二级、三级客运站站级;县级路途运送处理机构核定四级以下客运站站级。

  第二十一条请求从事客运站运营的,应当契合路途运送开展规划,具有国家和我省规则的条件。请求从事三级以上客运站运营向地点地市(州)路途运送处理机构提出请求,请求从事四级以下客运站运营向地点地县级路途运送处理机构提出请求。对三级以上客运站运营的请求,受理的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应当进行公示并组织专家论证。作出准予答应决议的,应当报上级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存案。

  第二十二条客运站运营者应当在运营场所悬挂夺意图站名标志,在售票厅或许候车厅悬挂站级标志牌,公示路途运送处理机构监督电话和车站投诉受理电话,发布票价、收费项目和费率,并与进站发车的客运运营者签定进站运营协议书,清晰各自的权力和职责。

  第二十三条客运站运营者不得接收未经路途运送处理机构确认到本站运营的客运车辆进站运营。

  在客运站从事客运站运营事务以外其他运营活动的,不得抢占客运站候车、泊车区域。

  第二十四条客运站运营者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加强站内安全处理,完善安全出产条件,健全、履行岗位安全出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出产职责制,避免旅客带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及其他影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物品进站搭车。

  客运站运营者应当按规则帮忙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实施安全源头处理和运用实时动态行进记录仪进行动态监控。

  第二十五条客运站运营者应当对进站运营的客运车辆的运营手续、安全情况和驾驭人员从业资历进行查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允许客运车辆载客出站:

  第二十六条请求从事客车租借运营的,应当具有下列条件并依法处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运营:

  第二十七条从事客车租借运营的,应当自开业之日起15日内向地点地县级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存案,并提交以下存案资料:

  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应当自存案之日起15日内,向契合条件的车辆核发路途运送证,其运营范围注明“客运机动车租借”。

  第二十八条客车租借运营者应当依照客运车辆的要求对租借车辆进行保护、检测和处理,向承租人供给技能情况良好、装备齐全、手续齐备的租借车辆,并运用路途运送处理机构一致制发的租借车标志。

  客车租借运营者应当与承租人签定租借合同,向承租人奉告车辆技能情况、车辆稳妥的投保、救援服务等情况,并对承租人的驾驭资历进行审阅,不得将车辆租借给不具有相应驾驭资历的人员运用。

  第二十九条运营者应当加强安全处理,装备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处理人员。客运运营单位应当依照每20辆车1名专职安全处理人员的规范进行装备,专职安全处理人员最低不得少于3名。

  第三十条运营者应当聘任契合规则条件的从业人员,拟定从业人员年度训练方案,定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及职业道德、法令法规、事务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训练。

  客运运营者应当健全客运车辆驾驭员招聘、训练、查核、奖惩、筛选等准则,对客运车辆驾驭员实施一致处理。

  实施客运车辆驾驭员职业化处理和从业资历处理准则。客运车辆驾驭员应当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则获得相应的从业资历后方可从业。

  第三十一条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应当对客运运营者、客运站运营者和客车租借运营者的运营条件、运营行为和安全处理等进行监督查看;客运运营者、客运站运营者和客车租借运营者应当承受路途运送处理机构的监督查看。

  第三十二条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应当树立客运运营者安全和质量诺言档案,定时对客运运营者的安全出产、质量诺言情况进行考评,并向社会发布;考评成果作为对客运企业评级、新增客运运营权和客运运营权服务质量招招标的根据。

  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应当定时查核点评客运站服务质量,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则实施站级动态处理。

  第三十三条违背本办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对运营者予以正告,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5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背本办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对运营者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背本办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对运营者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旅行客运包车无《四川省路途旅行团队运送合同(趟次合同)》运转的,或许未按合同约好的运转方案运转的,或许未按规则进行运营趟次签单的;

  (五)客车租借运营者运用未按规则保护、检测或许经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客车租借运营的,或许将车辆租给不具有相应驾驭资历的人员运用的。

  第三十六条违背本办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对运营者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客运站接收未经路途运送处理机构确认到本站运营的客运车辆进站运营的;

  第三十七条因为运营者的职责形成重、特大路途旅客运送安全事故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职责的单位担任人和直接职责人依法处理。

  运营者因负首要职责或许悉数职责产生一次逝世10人以上特大路途运送安全事故的,下降其安全出产情况点评等级,1年内不得参与客运运营权服务质量招标招标,不得新增客运班线年内产生两次以上负首要职责或许悉数职责的逝世10人以上特大路途运送安全事故的,撤销其安全出产情况点评等级,3年内不得参与客运运营权服务质量招标招标。

  第三十八条运营者违背客运、客运站、客车租借处理规则,其他法令、法规、规章已有处分规则的,从其规则。

  路途运送处理机构在监督查看时发现无照运营行为或许客车租借运营者不具有相应条件仍从事客车租借运营的,移送工商行政处理机关处分。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班线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路途上依照固定的线路、时刻、站点、班次运转的一种客运方法,包含直达班线客运和一般班线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线客运的一种弥补方法,在客运班车不能满意需求或许无法正常营运时,暂时添加或许分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转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集体旅客为意图,将客车包租给用户组织运用,供给驾驭劳务,依照约好的开始地、意图地和道路行进,按行进路程或许包用时刻计费并一致付出费用的一种客运方法。

  本办法所称旅行客运是指以运送旅行观光的旅客为意图,在旅行景区内运营或许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行景区(点)的客运方法。

  本办法所称村庄班线客运,是指县内或许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村庄的班线客运。本办法所称客车租借是指客车租借运营者将租借客车交给承租人运用,收取租借费用,不供给驾驭劳务的运营方法。

  第四十条出租轿车客运和城市公共轿车客运处理由城市人民政府确认的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则履行,国务院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07年5月25日起实施。1987年6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87〕109号文发布,1997年12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批改发布的《四川省公路客运处理暂行办法》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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