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实现第100次发射!我国运载火箭又一个百发纪录属于上海

  昨天11时47分,我国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使用长征四号丙运载火箭,成功将风云三号06星发射升空,卫星顺利进入预定轨道,发射任务获得圆满成功。星箭均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抓总研制。

  本次发射是长征四号系列运载火箭第100次发射,成为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首个实现百发的运载型号,创造了我国运载火箭发展历史中又一个百发纪录。风云三号06星的成功发射开启我国风云卫星紫外高光谱探测新篇章。

  作为我国现役主力运载火箭之一,长征四号运载火箭包含长征四号甲(已退役)、长征四号乙、长征四号丙三个型号,分别于1988年9月7日、1999年5月10日、2006年4月27日首飞成功,均取得了首飞一次成功的佳绩。截至目前,长四甲执行了2次发射任务,长四乙已执行48次发射任务,长四丙执行了50次发射任务。

  1988年9月7日,长征四号运载火箭的首发箭——长征四号甲遥一运载火箭首飞成功,将我国第一颗气象卫星风云一号顺利送入预定轨道,创造了我国大型运载火箭首飞一次成功的纪录,也使我国变成全球上第三个能够独立发射太阳同步轨道与极地轨道卫星的国家。

  今天,长征四号火箭再次发射风云气象卫星,“老搭档”再度携手,观风云变幻、探气象万千。长征四号运载火箭目前已执行了4颗风云一号、7颗风云三号任务,均取得圆满成功。

  凭借着出色的性能和战绩,长征四号系列运载火箭承担了我国大部分太阳同步轨道卫星的发射任务,并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国防科技一等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防科技二等奖等荣誉,是一型名副其实的“功勋箭”。

  长征四号运载火箭为服务国家战略而生,曾在上世纪托举气象卫星工程、捍卫民族尊严,也在新时代踏上探月之路、支撑强国强军。

  在100次发射任务中,长征四号运载火箭先后将风云、资源、遥感、实践、试验、高分、环境、海洋、陆探系列卫星,以及嫦娥四号中继星“鹊桥”等共计170颗卫星送入预定轨道,有力支撑了“气象强国”“海洋强国”“双碳战略”及“一带一路”建设,创造了“南南合作”的典范,助力实现全球首次月球背面着陆探测任务等。

  在长四百发出征仪式上,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院长孙刚说:“长征四号运载火箭的一百次,也是八院首个系列火箭的第一百次。这是历史的突破、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历史的起点。”

  在永不止步的技术革新助力下,如今的长征四号运载火箭,持续提高可靠性、安全性、适应性,实现了从最开始仅承担极轨气象卫星发射,到现在可执行对地观测、科学试验和月球中继通讯等多类型卫星发射;从一箭一星到一箭多星串、并联;从特定时段到全天时、全天候均可发射;从太原到酒泉再走入西昌,实现所有内陆卫星发射中心全适应全覆盖;从单一太阳同步轨道任务到目前可支持倾斜圆轨道、椭圆轨道、地月转移轨道、地球同步转移轨道等宽倾角范围、多轨道类型发射,极大地适应任何卫星的发射需求。

  风云三号F星是我国第二代低轨气象卫星系列风云三号的第6颗,卫星搭载了10台功能强大、性能先进的遥感仪器,通过全谱段、定量化观测,风云三号F星将获取全球臭氧分布,监测全球辐射收支、冰雪覆盖、海面温度,提供短期气候预测、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预估所需的遥感信息。

  风云三号F星大幅度提高了对大气温湿度垂直廓线、大气痕量气体及气球辐射收支能量的观测精度,逐步提升我国在全球数值预报、全球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应对、生态环境监视测定和综合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我国在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方面的国际主导权和话语权。

  卫星搭载的紫外高光谱臭氧天底探测仪、紫外高光谱臭氧临边探测仪2台遥感仪器为全新研制,中分辨率光谱成像仪、微波成像仪和地球辐射探测仪3台仪器技术改进、性能提升。

  卫星在确保极轨气象全球成像和大气垂直探测业务的基础上,以大气定量探测和气候变化监测为主,定标精度提升约1倍,定量化观测能力全方面提升,主要使用在于天气预报、生态、环境、灾害监测业务及研究。

  星上搭载的臭氧天底探测仪是我国首台大幅宽、高分辨率、高精度紫外可见波段对大气微量成分进行高光谱探测的有效载荷,综合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臭氧临边探测仪是我国首台利用临边观测模式进行紫外可见波段高光谱大气探测的有效载荷,将填补我国风云卫星紫外高光谱临边探测的空白。卫星发射后,我国风云卫星将开启紫外高光谱探测新篇章。

  风云三号F星发射重量约2700公斤,运行高度830公里,作为太阳同步上午轨道卫星,卫星在轨运行后将接替已在轨工作近10年的风云三号C星。新一代风云三号上午星在确保全球数值天气预报卫星观测资料延续性的同时,与下午星(D星)、 黎明星(E星)、降水星(G星)组网观测,形成我国四条近地轨道气象卫星业务组网观测“最强梯队”。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上一篇:
下一篇: